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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

BYOD&THSD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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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教師數位教學能力的精進,鼓勵教師實施「學生自攜載具到校上課學習(Bring Yours Own Device, 簡稱BYOD)、「學生攜帶載具回家學習」(Take-Home Student Device ; 簡稱THSD),以培養學生的數位學習能力與習慣,達落實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合作學習、問題解決及創意思考等能力。

- 執行方式

  1. 規劃實施模式與徵件

    邀集專家學者、現場教師共同規劃BYOD及THSD、徵件說明文件,透過說明會讓縣市、學校了解實施方式,並鼓勵學校申請辦理。

  2. 實施與輔導

    學校實施時,將搭配數位學習輔導團隊的協助,以便利教師課堂實施,帶領學生配合自己的載具使用習慣設定,加入常用學習工具與資源連結,讓課堂實施時載具使用操作流暢,且教師可順利按教學設計實施教學等。

  3. 輔導評估成效

    由中央級數位學習輔導團隊訂定評估重點,縣市數位學習輔導團隊和中央級數位學習輔導團隊了解實施情形並評估成效。

計畫相關訊息

智慧型互動屏幕結合個人化學習載具補助計畫
2024-04-02
智慧型互動屏幕結合個人化學習載具補助計畫

※依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 一、計畫目標 (一)鼓勵教師運用數位學習平臺與善用線上學習資源,推廣結合科技融入課堂教學,引導學生運用資訊科技輔助,增進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品質。 (二)協助因故無法到校上課而有居家同步學習需求之學生,運用載具線上參與校內課程。 (三)學生攜帶載具回家學習,延伸數位學習時間,以科技輔助居家學習。 (四)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合作學習、問題解決和創造等能力,並建立健康、合理與合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和習慣。 二、計畫期程:自113年8月1日起114年12月31日止,經費採分年撥付。 三、實施對象:以113學年度起全國公立國民小學3-5年級、國民中學7-8年級及高級中等學校1-2年級班級學生為原則。 四、申請方式: (一)投件前請務必詳閱附件補助計畫全文內容。 (二)申請期限:彙整單位或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須於113/4/23(二)前完成線上申請及紙本公文函報教育部。    ※線上表單申請及紙本函文都完成才算申請完成。 (三)線上申請:彙整單位或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須於113/4/23(二)23:59前完成資料提交,請自行預留檔案上傳時間以免逾時(以表單回應時間為憑)。 ※申請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oszRRYUCRteBaxTEA (四)正本紙本寄送: 1.由彙整單位(縣市政府及國教署)或國立學校附設國中小學(逕行申請)函送教育部(以函文日期為憑)。 2.須將(1)核章經費表(格式如附件4-5)、(2)計畫申請表(格式如附件3)、(3)採購規格書、(4)學校統整表(格式如附件6)紙本函送教育部。 五、聯絡資訊: (一)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莊小姐 電話:(02)7712-9081,E-mail:kitec@mail.moe.gov.tw (二)國立東華大學(教育部數位學習輔導計畫-東區輔導團隊) 張小姐 電話:(03)890-3776,E-mail:weishan953@gms.ndhu.edu.tw 翁小姐 電話:(03)890-3787,E-mail:lila861119@gms.ndhu.edu.tw 金先生 電話:(03)890-3779,E-mail:xyjin@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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